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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餐饮业迎来综合监管新篇章:一体化模式
来源: | 作者:yihongling | 发布时间: 2024-10-23 | 114 次浏览量 | 分享到:

近日,上海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一举措旨在维护餐饮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创新和加强一体化综合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餐饮业的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上海市将在前期大型饭店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构建以“制度+科技”为驱动、“风险+信用”为基础、“分类+应用”为手段、“协同+共治”为关键的餐饮业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该体系将全面实施“5+4+N”综合监管模式,即围绕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价格及广告等五大核心领域,结合事中事后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风险监管等四大监管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拓展N个其他监管事项。

在推进过程中,上海市将致力于实现餐饮业综合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数字化、协同化和高效化。通过这一体系,上海市将提升餐饮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而言,实施意见提出了以下几项关键措施:

一、打破“多头检查”瓶颈。上海市将建立健全横向一体化综合监管和纵向一体化三级监管机制,通过整合资源再造流程,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管盲区。

二、解决“检查过多”问题。大力推广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现场监管频次,同时规范“触发式”监管方式,确保监管的精准性和高效性。

三、纠治“随意执法”现象。统一综合监管标准,建立涉企检查报备机制,并编制行业合规手册,以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突破“信息孤岛”。建设餐饮业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拓展非现场监管场景,强化监管数据的运用和分析,充分发挥数智化优势。

五、压实各方责任。明确餐饮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相关利益方的管理责任,提升行业诚信自律水平,构建监管共治格局。

据业内人士分析,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上海市餐饮业的高质量发展。通过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实施,上海市将能够更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提升餐饮业的整体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同时,这一举措也将为其他地区的餐饮业监管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展望未来,上海市将继续深化综合监管改革,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和手段,为餐饮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将积极探索更多创新性的监管模式和方法,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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