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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守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 | 作者:yihongling | 发布时间: 2024-08-27 | 130 次浏览量 | 分享到:

在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互联网广告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对推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互联网广告形式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广告与非广告信息的界限变得模糊,给消费者的辨别带来了困难,也对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了挑战。

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负责人就新出台的《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回答了记者提问,为我们揭示了这一重要举措背后的深远意义。

《指南》出台背景:与时俱进,应对新挑战

2016年,原工商总局制定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广告模式的不断创新,该《暂行办法》已难以适应当前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和互联网广告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别是在《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相继修订后,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

此外,互联网广告在广告形式、经营模式、投放方式等方面的变化,使其多样性、多元性、广泛性的特征更趋明显。这些变化要求我们必须对传统电商大发展背景下形成的监管思路和监管方式进行新的调整,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指南》核心内容:明确规范,增强可识别性

《指南》的核心在于增强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帮助消费者明确区分广告与非广告信息,避免被误导。《指南》明确指出,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为此,广告发布者需通过文字标注、语音提示等方式,显著标明“广告”,以确保广告信息的清晰和透明。

《指南》还规定,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服务、在新闻资讯和互联网视听内容中发布的广告等特定情形,广告发布者必须显著标明“广告”,避免消费者混淆。同时,《指南》鼓励广告发布者在显著标明“广告”的同时,标明广告主身份,提高广告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指南》意义深远:保障权益,促进发展

《指南》的出台,不仅是对互联网广告监管的一次重要升级,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通过明确广告的可识别性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更有效地查处违法广告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这也将促使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更加自律,提高广告质量,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的发布,正是对这一要求的积极响应和具体实践。它不仅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和指引,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清晰、透明的广告环境,为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互联网广告市场将更加规范有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互联网广告业也将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