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查询
体系咨询
当前位置:
新疆食安办创新监管服务,助力食品产业腾飞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 作者:yihongling | 发布时间: 2024-07-01 | 200 次浏览量 | 分享到: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安办通过创新“监管+服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食品产业繁荣发展。今年前五月,粮油食品及饮料类零售额均实现双位数增长。自治区食安办简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并推行“触发式”监管,减轻企业负担。同时,针对进口药食同源类商品难题,建立协同机制,为企业解决发展瓶颈。此外,还优化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这些举措有效激发了食品产业发展活力,为新疆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以下是市监局发布标题为《新疆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公告原文:

6月28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安办传来消息,该办公室不断创新“监管+服务”举措,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今年1月至5月,自治区粮油食品类、饮料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1.2%、11.5%。
  自治区食安办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减少审批材料,为食品经营者提供便利;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食品经营许可“证照同办”,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工作环节;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将食品生产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行政审批事权下放至乌鲁木齐和霍尔果斯片区。
  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治区食安办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与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自贸区内低风险和一般风险企业实施“触发式”监管,不再对非重点监管领域事项进行日常检查。
  针对企业发展难点,自治区食安办联合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聚焦食品用药食同源类商品进口难问题,加强交流会商,建立部门联动协同机制,明确进口品种、企业条件、通关程序和监管要求,为企业进口药食同源类商品提供便利。
  自治区食安办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取消备案前公示、加盖备案公章等6个环节,办结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当日办结。

侵权请联系删除


一次搞懂HACCP与ISO22000的关系与区别

食品安全新纪元:国标引领,品质飞跃大变革!

反食品浪费国家标准实施有效率达94.4%

51La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