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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
来源: | 作者:yihongling | 发布时间: 2024-10-22 | 102 次浏览量 | 分享到: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此举旨在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婴配乳粉)的质量安全。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婴配乳粉生产企业被要求持续完善原辅料采购验收管理制度,确保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采用干法工艺生产的企业,除了满足基本的食品安全标准外,其原辅料的微生物指标还需符合婴配乳粉产品的特殊要求。这一规定无疑对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婴配乳粉的整体品质。

对于使用基粉生产婴配乳粉的企业,《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类企业应在两年内逐步使用具备婴配乳粉生产资质的企业所生产的基粉。这一举措旨在减少生产环节中的风险,确保基粉的质量可控,从而保障最终产品的安全性。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鼓励使用牛乳或羊乳直接加工婴配乳粉,并在1岁以上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主版面产品名称下标注“牛乳加工”或“羊乳加工”字样。这一规定不仅有助于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产品信息,还促进了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于新申请注册使用基粉的婴配乳粉产品配方,其基粉也必须直接使用牛乳或羊乳加工,进一步确保了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作用。这些部门应严格实施婴配乳粉生产许可和原料等事项的备案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查原辅料、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合规情况。对使用基粉生产婴配乳粉的企业,还需在许可证明细中注明基粉的规格和生产企业名称,以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监管部门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坚定决心。通过加强原辅料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将有助于提高婴配乳粉的整体质量水平,为婴幼儿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食品选择。

据悉,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7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均可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提升婴配乳粉质量安全水平贡献力量。

(注:本文基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资料编写,具体数据和情况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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