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标准新动态】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二季度在地方标准制定方面的显著成果,共计发布44项新标准,覆盖现代农业、特种设备、污染防治、知识产权等多个关键领域,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展现了辽宁省在标准化建设上的积极步伐与深远布局。这些新标准的出台,不仅为相关行业提供了技术指导和规范,还预示着辽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下面是转载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部分突出标准介绍:
标准助力产业转型
辽宁发布一批重要地方标准
记者7月16日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第二季度该局共发布辽宁省地方标准44项,涉及现代农业、特种设备、污染防治、知识产权等方面,与去年同期相比,涉及领域增加8个。今年上半年,辽宁省新增地方标准92项。
在现代农业方面,辽宁省发布地方标准19项。其中,《水稻秸秆炭化还田技术规程》适用于北方寒地水稻种植区域,标准实施后,每亩地将减少化肥投入量10%以上,提高肥料利用效率10%以上,最高节约成本约30元。
在特种设备方面,辽宁省发布地方标准4项。其中,《锅炉定期检验导则》填补了辽宁省锅炉定期检验相关标准的空白,对于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在职业教育方面,辽宁省发布地方标准3项。其中,《家政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养老护理员》有利于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推动养老护理员培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知识产权方面,辽宁省发布地方标准2项。其中,《高价值专利价值评估规范》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成果转化、分级分类管理、高价值专利培育过程中的专利价值评估,为专利资产管理和运用提供有力的标准技术支撑。
在污染防治方面,辽宁省发布地方标准1项。《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缓解工程技术规范隔声窗措施》积极回应公众关于交通噪声污染的关切,为治理交通噪声污染提供了标准化解决方案,具有可观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此外,在机关管理方面,辽宁省发布地方标准《政府部门实施卓越绩效评价指南》,提出了政府部门导入卓越绩效的指导性建议。在药品管理方面,发布《药物警戒检查管理规范》辽宁省地方标准1项,适用于辽宁省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上市后药物警戒检查的管理和指导,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在资源开发、矿山治理、基础设施、林下经济方面,也分别发布了相关地方标准。
转载自:国家市场管理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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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系列地方标准的发布与实施,辽宁省正逐步构建起更加完善、科学的标准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动力。从现代农业的绿色发展,到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再到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每一项标准的背后,都是对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怀和对高质量发展的不懈追求。我们期待,这些标准能够成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力量,助力辽宁在新时代的征程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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